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社團財產借用辦法

中國文化大學嘉義縣市學友會

器材租借辦法

  • 活動須由嘉義縣市學友會會長確認
  • 需填寫嘉義縣市學友會器材借用表(附件一)後經由場器長核准
  • 可供自行操作之一般性器材,有專人辦理登記手續

    P.S.不受理當天借用:預約借用時間12:00~13:00  18:00~19:00

  • 憑器材借用表及器材押金200元於指定時間內至大恩B1聯合社辦處辦理並於規定時間內領取器材,領取器材時由器材長檢查並註記器材狀況於借用單,確認無誤後再領取。
  • 器材歸還時,經器材長確認器材狀況正常無損壞時押金一併退還,如有損壞比照以下幾點處理,並先扣留押金,於器材處理完畢時歸還:
  1. 社團直接將物品維修後歸還,或直接購買零件組裝。
  2. 如不能自行維修,則請廠商報價維修,社團再做賠償。
  3. 如器材無法維修或廠商評定無法維修,則直接購買或照價賠償。 P.S.器材若遇以上2. 3. 兩點,會依器材原狀況由維修廠商判定社團賠償比
  • 器材請於活動結束後之約定時間歸還,如未按器材借用單上時間歸還之社團:
  • 第一次:口頭上提醒
  • 第二次:沒收該社團押金,並不再出借該社團器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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